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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是否有关于某些地区中心服务的特殊规则或要求?

(6.16) 是否有关于某些地区中心服务的特殊规则或要求?

家长应了解《兰特曼法案》中与残障儿童通常需要的服务相关的部分。

交通服务

如果未成年人与家人住在一起,那么仅当该家庭无交通能力时,地区中心才会支付交通费用。如果您需要地区中心支付交通费用,那么请向地区中心提供书面信息(比如简要的信函),解释原因。[1]第 4648.35(d) 节。

尿布

地区中心可能为三岁及以上的发育残障儿童支付尿布费用。地区中心可能为三岁以下儿童支付尿布费用,前提是家庭可以证明这对孩子继续住在家里有必要。[2]第 4685(c)(7) 节。

行为服务和 ABA

行为服务或 ABA(应用行为分析)有时会得到地区中心的资助。法律要求,您先使用 Medi-Cal、私人保险和学校资助来支付行为服务的费用,然后地区中心将会支付。请与您的服务协调员讨论如何通过 Medi-Cal、私人保险、学校或地区中心为您的孩子获得行为服务。请参阅加州残障权利署的公告《获得 ABA 治疗》(Access to ABA Therapy)。

References
1 第 4648.35(d) 节。
2 第 4685(c)(7)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