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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家庭成员如何成为地区中心的喘息服务家庭成员供应商?
- 若要成为家庭成员供应商,您必须:
- 是家庭成员
- 本身不是喘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
- 确保您雇用的任何喘息服务工作者年满 18 岁,除非他们目前正在提供喘息服务且将在 90 天内年满 18 岁。确保您雇用的任何喘息服务工作者具备为您的孩子提供喘息服务需要的技能、培训或教育,了解孩子的日常需求,并接受过任何必要特殊支持的培训
- 请完成《家庭和社区内服务提供者协议》(Home and Community-Based Services Provider Agreement)
- 使用《喘息服务计费表》(Respite Services Billing Form) DS 1811,提交报销申请。您(作为家庭成员供应商)和喘息服务工作者必须签署此表
- 做好记录,包括:
- 喘息服务的日期与时间(开始和结束时间)
- 提供服务的地址,以及
- 喘息服务工作者的出生日期、社会保障号码 、地址和电话号码 (也在计费表 DS 1811 上填写)。
- 将喘息服务的记录保留五年。地区中心可能审计家庭成员供应商。如果您没有要求的记录,那么您可能需要偿还地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