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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我的未成年子女需要一项服务,我得支付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地区中心是否可以支付?

(4.47) 我的未成年子女需要一项服务,我得支付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地区中心是否可以支付?

是的,但您要符合下述未成年人适用的要求。

跟服务或支持相关的保险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必须包含在未成年子女的 IPP 或 IFSP。另外,您需要付款以确保您的子女能接受服务。[1]第 4659(a) 节。

您还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标准:

  1. 您的子女有医疗保健服务计划或健康保险保单的承保。
  2. 您(家庭)的年度总收入不超过联邦贫困线的 400%。
  3. 没有其他第三方负责服务的费用。[2]第 4659.1(a)(1-3) 节。

References
1 第 4659(a) 节。
2 第 4659.1(a)(1-3)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