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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如果地区中心拒绝支付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怎么办?

(4.52) 如果地区中心拒绝支付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怎么办?

如果您请求服务或支持,比如共付额补贴,那么地区中心有 15 天时间来决定是否授权该服务或支持。[1]第 4646(h) 节。如果地区中心要拒绝您的请求,那么他们有 5 天时间向您寄送行动通知。[2]第 4710(b) 节。如果您与地区中心就当前服务的变化产生异议,那么地区中心必须在变化开始之前 30 天向您提供通知。[3]第 4710(a) 节。

通知必须包括地区中心想采取的行动、理由、生效日期、支持该行动的法律,以及如何上诉,包括对倡权帮助的推荐。该信息必须使用您理解的语言。[4]第 4701(a) 节

References
1 第 4646(h) 节。
2 第 4710(b) 节。
3 第 4710(a) 节。
4 第 4701(a)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