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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地区中心是否能根据他们自己的服务购买政策而拒绝将服务或支持写入我的 IPP?

(4.53) 地区中心是否能根据他们自己的服务购买政策而拒绝将服务或支持写入我的 IPP?

《兰特曼法案》称,有发育残障的每个人都应该获得个别化的服务与支持,以在可能的范围内过上最独立且有意义的生活。[1]第 4501、4502、4646(b)、4646.5(a)(1) 节。地区中心不得应用一般政策,阻碍您基于您的需要和需求获得服务。[2]请参阅 Williams 诉 Macomber,226 Cal.App.3d 225 … Continue reading

但是,每个地区中心都有自己的政策,作为为消费者购买服务和支持的指导准则。这些服务购买 (POS) 政策通常解释获取服务的要求,有时也对服务的数量或频率设定了限制。每个地区中心的政策不尽相同。DDS 必须审查所有地区中心 POS 政策,确保这些政策符合《兰特曼法案》,之后才可以开始实施政策。[3]第 4434(d) 节。

您获得的服务的数量和类型必须要在您个人的 IPP 会议决定。所以,POS 政策不能阻止您获得服务,或对您证明实现 IPP 目的和目标所需的服务数量设定严格的限制。每份 POS 政策都必须对个别情况制定特例。遗憾的是,地区中心并不总是清楚说明这一点。如果您的地区中心服务协调员称,您想要的支持超过了地区中心能在 POS 政策下提供的范围,那么请索要该政策的副本,并要求对政策破例。如果您认为,不管 POS 政策有何规定,您需要地区中心的特定服务或支持,那么您可以上诉。

例如,地区中心政策若将独立生活技能 (ILS) 培训限制为两年,则违反规定了地区中心必须基于您的个别需求提供服务的法律。如果您能证明,您需要超过两年时间来实现目的,那么地区中心不能利用有这些限制的政策拒绝 ILS 培训。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使用呼吸机的儿童的 IPP 目的是在家居住,并且他们需要居家护理喘息以实现该目的,那么不允许购买居家护理喘息的政策就违反法律。
一些地区中心制定了基本公平的 POS 政策。但有些则不然。有关您需要什么服务或支持的决定,必须基于您的个别需求通过 IPP 流程做出。[4]第 4646(a) 和 (b) 节。如果您的服务被拒绝是因为设定了不公平限制的 POS 政策,那么您可以提起上诉。您也可以提起投诉,质疑政策本身对服务设定了非法上限。有关上诉和“第 4731 节投诉”的更多信息,请查看第 10 章

References
1 第 4501、4502、4646(b)、4646.5(a)(1) 节。
2 请参阅 Williams 诉 Macomber,226 Cal.App.3d 225 (1990),虽然一般政策是如果未成年人的家长有工作,则拒绝提供居家日托服务,但加州上诉法院裁决,拒绝此类服务违反《兰特曼法案》的要求,即为每名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必须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式选择。法院称,“地区中心对固定政策的依赖违背

《法案》的既定宗旨,即提供‘充分完整的服务,以满足每名发育残障人士的需求’[参阅第 4501 节]。”Williams, 226 Cal.App.3d 225, 232。

3 第 4434(d) 节。
4 第 4646(a) 和 (b)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