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将回答有关个别化方案计划(Individual Program Plan,简称 IPP)的最常见问题。我们解释 IPP 是什么,如何制定一份适合您的计划,以及如何将 IPP 付诸实践。
您也将了解到如何:
- 随需求的改变更改 IPP
- 以您可以理解的语言获得信息
- 使用代金券并与您的地区中心合作,以获取您需要的服务与支持
本章信息主要取自一部叫做《兰特曼法案》(Lanterman Act) 的州法律,从《加利福尼亚州福利和机构法规》(California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 第 4500 节开始。我们给出此部州法律的章节,方便您查找我们编写的信息。您可能需要查阅法律以获取需要的服务。当出现“节”一字,随后跟随数字时,若无其他信息,则是指《兰特曼法案》的章节。想要阅读《兰特曼法案》,请点击这里。
- (4.1) 什么是个别化方案计划 (IPP)?
- (4.2) 什么是“以人为本”的 IPP 会议?
- (4.3) 如果我不理解他们在 IPP 会议上说什么,怎么办
- (4.4) 如果我不会讲英语,怎么办?(之前是 4.24)
- (4.5) 以我的“母语”接收信息是什么意思?
- (4.6) 地区中心是否必须使用我的母语规划与制定 IPP?
- (4.7) 在要求地区中心提供辅助工具或服务之前,我是否必须探索普通类资源?
- (4.8) 我可以在哪里更多地了解如何为 IPP 会议做准备?
- (4.9) 为什么 IPP 如此重要?
- (4.10) 谁制定 IPP?
- (4.11) 我是否能请别人在 IPP 会议帮助我,或者是否可以 指定别人帮助我?
- (4.12) 我希望某人参加我的 IPP 会议,但他们无法亲自到场。他们可以通过电话或 Zoom 等远程电子通讯方式参加吗?
- (4.13) “确定并建立支持圈”是什么意思?
- (4.14) 有时,我会不记得把给我的东西放在哪了。地区中心是否也会向其他人寄送通知?
- (4.15) 将在哪里举行 IPP 会议?我是否必须到场参加,或者我是否可以通过电话或 Zoom 等远程电子通讯方式参加 IPP 会议?
- (4.16) 我是否必须与地区中心服务协调员当面会面?
- (4.17) 地区中心刚刚告诉我,我符合地区中心服务的资格。我何时获得首份 IPP?
- (4.18) IPP 会议多久举行一次?
- (4.19) 我是否可以随时要求召开 IPP 会议以更改我的支持?
- (4.20) 我可以开紧急 IPP 会议吗?
- (4.21) 如果我无法说话,我可以怎样参与 IPP?
- (4.22) 如果我失聪或重听、失明或有视力障碍,怎么办?
- (4.23) 我是否可以要求地区中心提供适当的辅助工具与服务,以帮助我理解并参与 IPP?
- (4.24) 除州法律以外,还有哪些法律赋予我沟通权利?
- (4.25) 如果我担心跟不上 IPP 会议的进度,怎么办?
- (4.26) 地区中心是否必须在 IPP 记录我的母语是什么?
- (4.27) IPP 应该包含哪些类型的目的和目标?
- (4.28) 我是否能获得翻译为我的母语的 IPP?
- (4.29) 我多久能收到翻译为我的母语的 IPP?
- (4.30) 我能否对 IEP 会议录音?
- (4.31) 地区中心能否对 IPP 会议录音?
- (4.32) 在 IPP 会议会发生什么?
- (4.33) 地区中心是否应该考虑到我的文化与语言背景?
- (4.34) 在制定我的 IPP 之前,地区中心是否可以决定需要评估?
- (4.35) 如果我需要评估,那么地区中心是否必须使用我的母语进行评估?
- (4.36) 如果地区中心的人称,他们没有做决定的权限,怎么办?
- (4.37) 如果我需要不止一次会议来制定 IPP,怎么办?
- (4.38) IPP 应包括哪些内容?
- (4.39) IPP 应该包含哪些类型的目的和目标?
- (4.40) 应如何制定 IPP 以确保我一直能获得需要的服务与支持?
- (4.41) “目的”与“目标”之间有什么区别?
- (4.42) 我如何决定在 IPP 要求哪些服务或支持,以达到我的目标并实现我的目的?
- (4.43) 我是否可以通过 IPP 获得特殊设备或辅助 技术?
- (4.44) IPP 是否包括有关我的健康和医疗保健需求的信息?
- (4.45) 我可以获得什么种类的特殊设备或辅助技术?
- (4.46) 地区中心是否会在任何情况支付医疗或牙科服务的费用?
- (4.47) 对于我的子女需要的服务,地区中心是否可以支付共付额、共同保险与自付额?
- (4.48) 我的未成年子女需要一项服务,我得支付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地区中心是否可以支付?
- (4.49) 我是成年人,我需要的服务有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要求。地区中心是否可以支付?
- (4.50) 如果我的家庭收入超过联邦贫困线 400%,怎么办?
- (4.51) 地区中心如何知道我的年度总收入是多少?
- (4.52) 我如何知道我的年度总收入是否不超过联邦贫困线的 400%。
- (4.53) 如果地区中心拒绝支付共付额、共同保险或自付额,怎么办?
- (4.54) 地区中心是否能根据他们自己的服务购买政策而拒绝将服务或支持写入我的 IPP?
- (4.55) 地区中心是否能由于没有足够的钱而拒绝提供服务或支持?
- (4.56) 什么是“具有成本效益”?这如何影响 IPP 流程?
- (4.57) IPP 是否应声明地区中心将帮助我从另一家机构获得服务?
- (4.58) 如果我搬到有不同地区中心的地方,我的 IPP 会发生什么?
- (4.59) 在与地区中心进行的所有会议,我是否有在 IPP 会议的相同权利?
- (4.60) 如果我住在发展中心,IPP 流程是否会不同?
- (4.61) 如果规划团队无法就我的 IPP 达成协议,怎么办?
- (4.62) 为什么我应该签署我的 IPP?
- (4.63) 如果我不同意 IPP 的一个部分或几个部分,怎么办?
- (4.64) 若没有我的许可,也不向我提供事先通知,地区中心是否可以更改我的 IPP?
- (4.65) 如果我对地区中心减少、更改或停止 IPP 服务的决定上诉,那么上诉期间该服务怎么办?
- (4.66) 地区中心是否必须让我的 IPP 起作用?
- (4.67) 地区中心如何确保我获得 IPP 的服务与支持?
- (4.68) 关于代金券,我需要了解什么?
- (4.69) 我是否可以选择谁将提供服务与支持?
- (4.70) 地区中心可以怎样为我倡权,从其他机构获得服务?
- (4.71) 如果地区中心同意一项服务,但没有可用的提供者,怎么办?
- (4.72) 如果我参加自决计划,那么我是否仍经历 IPP 流程并获得书面 I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