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
- 参加属于上诉流程的所有会议。 [1]§ 4701(a)(9
- 出示书面或口头证据。 [2]§ 4701(a)(9)
- 请证人为您作证。[3]§ 4701(a)(9)
- 交叉询问地区中心的证人。[4]§ 4701(a)(9)
- 在听证会为自己发言。[5]§ 4701(a)(9)
- 请倡权人、律师或其他人代表您。
- 除非您是律师或者您请律师,否则地区中心不能在非正式会议、调解或听证会请律师。 [6]§ 4705.5
- 如果您将要请律师,那么您必须在调解之前的 5 天、在听证会之前的 15 天通知地区中心。[7]§ 4705.5
- 在某些情况下取消听证官的资格。[8]§ 4701(a)(9)
- 请口译员使用您或授权代表惯用的语言提供翻译。[9]§ 4701(a)(8)
- 查看地区中心有关您和您的案件的记录。[10]§ 4701(a)(8)
地区中心必须提供您的权利的书面解释。他们也应该提供去哪里获得倡权帮助的书面信息,比如求助于客户权益倡导人、SCDD 以及 Disability Rights California。[11]§ 4701(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