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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提出上诉以申请公平听证会的时间线是什么?

(10.12) 提出上诉以申请公平听证会的时间线是什么?

收到行动通知 (NOA) 后,您需要决定是否提出上诉。您有 60 天时间申请非正式会议、调解或听证会。这 60 天期限是从您收到您不同意的书面 NOA 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关于正在接受并希望继续接受的服务,那么期限只有30 天。[1]§ 4715。您必须在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上诉,您的服务才能保持不变。这叫做“待定期间支付援助”。

如果您由于未收到充分通知,或根本没收到过通知而错过 60 天时间限制,那么您应该立即申请公平听证会。这样会保护您上诉的权利以及您在上诉期间继续接受服务的权利。您的上诉应陈述,您没有收到“充分通知”。如果地区中心拒绝、减少或终止服务而没有提供通知,那么您仍可以上诉。要上诉并不需要通知。如果您认为自己获得适当通知的权利受到侵犯,也可以根据第 4731 条提出投诉。

这些时限于 2023 年 3 月 1 日生效。以前的上诉时限较短,但由于社区的倡导,人们现在有更多的时间提出上诉。

References
1 § 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