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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要求与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相似的治疗是什么意思?

(2.14) 要求与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相似的治疗是什么意思?

Samantha C. 诉州发展服务局一案判决了地区中心的申请人是否有需要与智力障碍者相似治疗的病症。 [1]185 Cal.App.4th 1462 (2010)。 案件称,智力障碍者需要治疗,比如帮助做饭、公共交通、钱财管理、康复和职业培训、独立生活技能培训、专门教授和技能发展方法,以及支持性就业。案件称,该申请人没有智力障碍,但由于她需要所有这些类型的治疗,所以她符合地区中心的资格。

Ronald F. 诉州发展服务局一案也判决了申请人是否有需要与智力障碍者相似治疗的病症。 [2]5 Cal.App.5th 84 (2017)。Ronald F. 一案不同意 Samantha C 一案。Ronald F. 案件称,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与可以在《兰特曼法案》下获得的服务不同。该案件称,《兰特曼法案》第 4512(b) 和 4502(b)(1) 节将 “治疗” 单独列为可以获得的一项服务。该案件称,治疗必须是不同的,要比服务更具体。Ronald F. 案件表示,4512(b) 中的任何服务(除了 “治疗” 以外)都不是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的例子。Ronald F. 案件法庭没有说明治疗是什么。法庭仅称,向发育残障者提供的服务不是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

Ronald F. 一案与 ARCA 指导准则不符。ARCA 指导准则称, “适应训练” (habilitation) 是训练的例子,可能是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 [3]请查看 ARCA 指导准则,第 II.C 节。 Ronald F. 一案援引第 4512(b) 节来支持其结论,即服务不是治疗,但第 4512(b) 节也将 “适应训练” 列为发育残障者可以获得的一种服务。第 4502(b)(1) 节是 Ronald F. 一案援引的另一个《兰特曼法案》章节。该节称: “治疗和适应训练服务与支持应促进发展潜力……” Ronald F. 一案称,适应训练服务不算作治疗,因为如果算治疗的话,就不会在法律中与治疗区分开来。如果法律中除了治疗以外,没有任何服务可以是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那么 “适应训练” 也不能是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但 ARCA 指导准则持相反意见。

行政听证会办公室是提供行政法法官,判决地区中心资格听证会的机构。他们在至少一个判决中采用了 Ronald F. 案件法庭的立场,即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与向发育残障者提供的服务不同。 [4]权利请求人诉 Inland Regional Center,OAH 案件编号 2018061194.1。

ARCA 指导准则提供了有关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的信息。但与 Ronald F. 一案相似,指导准则更多地介绍了这些治疗需求不是什么,而较少提及什么。ARCA 指导准则称,这些不是增加动机或解决社会文化剥夺造成的缺陷的治疗。这些不是短期补救训练,也不是康复性训练(除非技能已丧失,并尝试在 18 岁以前重拾)。

ARCA 指导准则确实称,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是适应训练。适应训练的目的,是帮助残障人士习得、改进并保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技能。ARCA 指导准则称,智力障碍者可能需要几种治疗。一种是解决智力局限造成的技能缺陷的治疗。另一种是长期训练,将其步骤细分为通过重复法教授的小片段。还有一种是面向需要支持的儿童,在许多技能领域进行修改的教育支持。

本手册附录 F 提供了一份清单,列出了智力障碍者的治疗需求。其中一些治疗已被地区中心、ARCA 指导准则、行政法法官和法庭认可为智力障碍者需要的治疗。但仍有许多未被认可。无论接受哪些治疗,这些治疗都必须是由智力缺陷引发的,而不是其他一些残障或病症。

References
1 185 Cal.App.4th 1462 (2010)。
2 5 Cal.App.5th 84 (2017)。
3 请查看 ARCA 指导准则,第 II.C 节。
4 权利请求人诉 Inland Regional Center,OAH 案件编号 2018061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