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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我的权利是什么?

(7.21) 我的权利是什么?

无论住在哪里,法律赋予发育残障人士个人权利。 您有权:

  • 在约束最少并且保护个人自由的环境获得服务;
  • 享有尊严、隐私和人性化照护;
  • 参加公共教育;
  • 获得及时的医疗护理;
  • 宗教自由;
  • 社交互动并参与社区生活;
  • 身体锻炼和娱乐;
  • 不受到伤害、不必要的约束、孤立、虐待、疏忽照顾、危险的程序和过量药物;
  • 对在哪里、与谁居住,人际关系,以及如何消磨时间做选择;
  • 及时调查任何虐待;
  • 穿自己的衣物,有自己的财产和钱;
  • 进出私人存储空间;
  • 每日接待访客;
  • 拨打或接听电话,寄送和接收未拆开的信件;
  • 拒绝造成痛苦或创伤的行为矫正技巧;
  • 获得倡权服务;
  • 不受到歧视;
  • 质疑治疗决定;以及
  • 提出投诉 [1]第 4502、4502.1 和 4503 节;《加利福尼亚州规则汇编》第 17 篇第 50510 和 50540 节。

References
1 第 4502、4502.1 和 4503 节;《加利福尼亚州规则汇编》第 17 篇第 50510 和 50540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