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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如果我有复杂的医疗保健需求,那么除了疗养院以外,社区中是否有我可以居住的地方?

(7.18) 如果我有复杂的医疗保健需求,那么除了疗养院以外,社区中是否有我可以居住的地方?

 “有特殊医疗保健需求人士的成人寄宿式设施”或“SB 962 家屋”[1]第 4684.50 节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38.55 和 1567.50 节。 “SB”只代表参议院法案。 是旨在满足有发育残障,并同时有专门的医疗保健和强化支持需求者的独特需求的住宅。

每个 SB 962 家屋可以容纳最多五人。 SB 962 家屋的居住者可以接受专门的健康服务,包括:

  • 营养支持(全肠外营养、胃造口术喂食和补水),
  • 肾脏透析,以及
  • 特殊药物治疗方案,如注射、静脉注射药物、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的管理、导尿、留置导尿管管理、疼痛管理和姑息疗法。[2]第 4684.50(g)(1)-(14) 节。

所有 SB 962 家屋必须有:

  • 每周七天每天 24 小时值班的持证护士。[3]第 4684.63(a)(1)(A) 节。
  • 为每名居住者制定的个别化医疗保健计划。[4]第 4684.68 节。 该计划必须至少每六个月更新一次。[5]第 4684.68(a)(12) 节。
  • 地区中心护士至少每个月面对面看访一次居住者。[6]第 4684.70(d) 节。
  • 居住者的初级护理医师每 60 天或视需要更频繁地提供检查。[7]第 4684.63(a)(2) 节。

优先考虑将州发展中心的居住者安排到 SB 962。 但是,如符合以下条件,则法律允许非发展中心居住者搬入 SB 962 家屋:

  1. 有空位,
  2. 没有发展中心居住者符合入住要求,以及
  3. 安置对保护此人的健康或安全有必要。[8]第 4684.65(b)(3) 节

References
1 第 4684.50 节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38.55 和 1567.50 节。 “SB”只代表参议院法案。
2 第 4684.50(g)(1)-(14) 节。
3 第 4684.63(a)(1)(A) 节。
4 第 4684.68 节。
5 第 4684.68(a)(12) 节。
6 第 4684.70(d) 节。
7 第 4684.63(a)(2) 节。
8 第 4684.65(b)(3)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