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殊医疗保健需求人士的成人寄宿式设施”或“SB 962 家屋”[1]第 4684.50 节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38.55 和 1567.50 节。 “SB”只代表参议院法案。 是旨在满足有发育残障,并同时有专门的医疗保健和强化支持需求者的独特需求的住宅。
每个 SB 962 家屋可以容纳最多五人。 SB 962 家屋的居住者可以接受专门的健康服务,包括:
- 营养支持(全肠外营养、胃造口术喂食和补水),
- 肾脏透析,以及
- 特殊药物治疗方案,如注射、静脉注射药物、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的管理、导尿、留置导尿管管理、疼痛管理和姑息疗法。[2]第 4684.50(g)(1)-(14) 节。
所有 SB 962 家屋必须有:
- 每周七天每天 24 小时值班的持证护士。[3]第 4684.63(a)(1)(A) 节。
- 为每名居住者制定的个别化医疗保健计划。[4]第 4684.68 节。 该计划必须至少每六个月更新一次。[5]第 4684.68(a)(12) 节。
- 地区中心护士至少每个月面对面看访一次居住者。[6]第 4684.70(d) 节。
- 居住者的初级护理医师每 60 天或视需要更频繁地提供检查。[7]第 4684.63(a)(2) 节。
优先考虑将州发展中心的居住者安排到 SB 962。 但是,如符合以下条件,则法律允许非发展中心居住者搬入 SB 962 家屋:
- 有空位,
- 没有发展中心居住者符合入住要求,以及
- 安置对保护此人的健康或安全有必要。[8]第 4684.65(b)(3)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