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7.17) 居住在社区照护设施的人能否接受任何医疗保健服务?

(7.17) 居住在社区照护设施的人能否接受任何医疗保健服务?

CCF 的居住者仅能通过工作人员接受有限的医疗服务,包括:

  • 结肠造口和回肠造口袋的护理,
  • 导尿管的护理,以及
  • 胃造口术喂食和护理。[1]《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b) 节。

要接受 CCF 工作人员提供的有限医疗服务,您必须有个别化医疗保健计划,其中包括您的初级护理医师、执业护士或其他医疗保健专业人士。[2]《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A) 节。 必须至少每 12 个月审查一次医疗保健计划。[3]《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B) 节。 该计划必须指明将培训设施工作人员提供有限医疗服务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士。[4]《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C) 节。 地区中心或其他安置机构将评定、监控和监督设施工作人员在设施提供的医疗服务。[5]《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E) 节。

References
1 《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b) 节。
2 《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A) 节。
3 《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B) 节。
4 《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C) 节。
5 《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07(c)(1)(E)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