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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地区中心如何能代表残障人士以及他们所服务的社区?

(3.3) 地区中心如何能代表残障人士以及他们所服务的社区?

《兰特曼法案》称,地区中心的董事会必须代表发育残障群体。 至少 25% 的董事会成员必须患有发育残障。 至少半数董事会成员必须有发育残障,或者是发育残障者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1]第 4625 和 4622 节。 董事会还必须反映地区中心所服务地区的人口统计和族裔特征。 这种多样性帮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地区中心服务,无论种族、族裔、宗教或收入如何。

《兰特曼法案》称,地区中心在使用州的资金时,不得由于年龄、种族、族裔或所说语言而歧视任何人、团体或家庭。 法律规定,发展服务局 (Department of Developmental Services, DDS) 和地区中心必须每年收集有关地区中心“服务购买”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帮助找出服务水平不足的地区中心社区。[2]第 4519.5(a) 和 (b) 节。 “服务购买”是在“服务购买基金”中使用的术语。 这是一笔地区中心只可以用来为残障人士购买服务的州资金。[3]加利福尼亚州规则汇编》(Cal. Code of Regulations) 第 17 篇第 54302(a)(52) 节。 地区中心和 DDS 每年都必须公布信息,说明每个地区中心使用其“服务购买”资金的方式。[4]第 4519.5(c) 和 (d) 节。 他们必须按年龄、种族或族裔、残障和居住类型(包括使用的语言),注明符合地区中心的资格,但未收到服务购买资金的人的数量和比例。[5]第 4519.5(b) 节。 这表示,这些人是客户,但没有获得任何服务。 地区中心在其网站上公布这些信息后的三个月内,必须举行与这些信息相关的公众会议。[6]第 4519.5(e) 节。 每个地区中心都必须告知 DDS,他们计划如何在符合资格的群体中平等分配服务购买。[7]第 4519.5(f)(1)(C) 节。 DDS 可能提供更多钱,帮助地区中心解决服务购买做法中存在的差距。[8]第 4519.5(h)(1) 节。 这笔钱可以为更多直接照护双语工作人员、文化胜任力培训、向服务水平不足群体进行宣传等支付费用。

References
1 第 4625 和 4622 节。
2 第 4519.5(a) 和 (b) 节。
3 加利福尼亚州规则汇编》(Cal. Code of Regulations) 第 17 篇第 54302(a)(52) 节。
4 第 4519.5(c) 和 (d) 节。
5 第 4519.5(b) 节。
6 第 4519.5(e) 节。
7 第 4519.5(f)(1)(C) 节。
8 第 4519.5(h)(1)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