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不经您的同意而减少、终止或更改您的 IPP 服务,那么地区中心必须提前 30 天为您提供“充分通知”。[1]第 4710(a) 节。 另外,只要地区中心拒绝您在 IPP 里要求的服务或支持,地区中心就必须向您发送充分通知。[2]第 4710(b) 节。 充分通知必须包括:
- 地区中心已做出的决定,
- 地区中心的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
- 地区中心的决定的原因,
- 决定将何时生效,
- 支持该决定的法律或政策,
- 如何上诉,以及
- 有什么倡权资源帮助您上诉。[3]第 4701(a)-(e) 和 (g) 节。
此通知应告诉您地区中心在案件中的立场。 如果通知不完整,或者您不理解,请联系地区中心并索要该信息。
其他计划(比如 IHSS 和 Medi-Cal)在做出决定时也必须为您提供《行动通知》(Notice of Action) 信函。 这些通知类似地区中心必须为您提供的充分通知。 如果您正在为自己或这些计划中的其他人倡权,而此计划没有发送《行动通知》信函,请联系该计划并索要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