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S 通过与地区中心的合约,支付大部分服务与支持的费用。
有时,其他机构而不是地区中心支付服务与支持的费用。 在《兰特曼法案》下,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属于“普通类”资源或服务。“普通类”服务是指可通过公共资助机构向公众提供的服务。[1]第 4648(a)(8) 节。 您可能需要地区中心来协调服务或倡权,帮助您从以下机构获取普通类服务:
- 学区
- 康复局 (Department of Rehabilitation)
- Medi-Cal 或 Medicare
- 加州儿童服务 (California Children’s Services, CCS)
- 居家支持服务 (In-Home Supportive Services, IHSS) 和其他机构
“天然类”支持是指您的家庭、朋友、邻居和社区内的其他人提供的免费帮助。[2]第 4512(e) 节。地区中心支付的服务(比如独立生活或辅助生活服务)可以帮助您发展、巩固或扩展您的天然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