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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哪些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和支持?

(1.7) 哪些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和支持?

DDS 通过与地区中心的合约,支付大部分服务与支持的费用。

有时,其他机构而不是地区中心支付服务与支持的费用。 在《兰特曼法案》下,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属于“普通类”资源或服务。“普通类”服务是指可通过公共资助机构向公众提供的服务。[1]第 4648(a)(8) 节。 您可能需要地区中心来协调服务或倡权,帮助您从以下机构获取普通类服务:

  • 学区
  • 康复局 (Department of Rehabilitation)
  • Medi-Cal 或 Medicare
  • 加州儿童服务 (California Children’s Services, CCS)
  • 居家支持服务 (In-Home Supportive Services, IHSS) 和其他机构 

“天然类”支持是指您的家庭、朋友、邻居和社区内的其他人提供的免费帮助。[2]第 4512(e) 节。地区中心支付的服务(比如独立生活或辅助生活服务)可以帮助您发展、巩固或扩展您的天然类支持。

References
1 第 4648(a)(8) 节。
2 第 4512(e)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