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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有哪些不同的拘禁命令?

(8.18) 有哪些不同的拘禁命令?

最常见的拘禁命令是:

  • 《福利和机构法规》第 6500 节:此法律用于拘禁被认定对自己或他人有危险的智力障碍者。 法庭必须判决什么是对此人约束最少的居住环境。[1]《福利和机构法规》第 6509 节。 法庭必须每年复审拘禁。
  • 《刑法典》(Penal Code) 1370.1 节:此法律用于因发育残障在刑事指控中“无受审资格”(IST) 的人。[2]有关更详细的描述,请查看加州残障权利署的出版物《司法鉴定心理健康法律问题》(Forensic Mental Health Legal … Continue reading 这也称为司法鉴定拘禁。 此拘禁不超过 2 年。
  • 《刑法典》第 1026 节:此法律用于被宣布“因患精神病而无罪”(NGI) 的人。 该效力直至“恢复神智”或直至他们的刑期届满。

我们不在这里介绍拘禁命令的复杂程序。[3]请查看 DDS 出版物《州寄宿设施的收容和重回社区流程:加州的法规要求、司法裁定(判例法)和行政程序指南》(Admission and Community Re-entry Processes at … Continue reading 您应该咨询您的律师,通常是被指定保护您的权利的公设辩护律师。

References
1 《福利和机构法规》第 6509 节。
2 有关更详细的描述,请查看加州残障权利署的出版物《司法鉴定心理健康法律问题》(Forensic Mental Health Legal Issues),可以在这里查看:https://www.disabilityrightsca.org/publications/forensic-mental-health-legal-issues
3 请查看 DDS 出版物《州寄宿设施的收容和重回社区流程:加州的法规要求、司法裁定(判例法)和行政程序指南》(Admission and Community Re-entry Processes at State Residential Facilities: A Guide to Statutory Requirements, Judicial Findings (Cas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in California)。可以在线查找:www.dds.ca.gov/wp-content/uploads/2019/03/CC_CommReEntry_20190318-1.pdf